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编制。本报告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其他情况、2018年工作措施等五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加大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对国资委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升级,一是整合重构栏目,增设新闻、评论、媒体观察、人物、故事等。二是丰富信息来源,增强信息多元化。三是整合《国资报告》、国资小新微平台,方便公众多平台切换,增加信息阅读的便捷性。四是增设互动交流功能,下设政务咨询、在线举报、意见征集、今日e题等子栏目,拓宽与公众沟通交流的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信息,包括中央企业总体经济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绩效情况,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薪酬情况,中央企业改革重组结果,中央企业负责人变动情况,中央企业定点扶贫等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中央企业去产能公示公告情况,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2016年部门决算,公务员考录,委机关定点扶贫情况等。2017年我委网站共发布信息12787条,其中国资委信息893条,中央企业信息2561条,地方国资委信息1286条,专题和其他栏目信息8047条。政务咨询栏目答复公众咨询300余件。此外,通过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公开披露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和交易结果,在相关中央企业集团网站公开中央企业去产能公示公告情况。
(二)加强新媒体统一平台建设,拓展矩阵化、智能化信息传播渠道。打造“国资小新”微博微信新媒体统一平台,整合自身12个平台账号,实现一键式发布、一体化运营。积极尝试对新媒体平台的智能化改造,上线“国资小新”智能服务机器人,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互动精准性,打造信息查询全天候在线平台。全年微博发布信息4430条,微信发布信息1450条,阅读总量均超2亿人次。此外,全年编发《国资委公告》4期,刊载规范性文件24篇。
(三)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围绕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要文件和热点问题,第一时间刊发解读文章进行解读。充分发挥媒体作用,主动解读政策、通报情况。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13场。包括2017年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国企改革新闻发布会,中央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共建情况新闻发布会,《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媒体通气会,国企改革媒体通气会,《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媒体通气会,中央企业重组整合媒体通气会,中央企业创新工作媒体通气会,全国“两会”记者会,党的十九大中央企业系统(在京)代表团媒体开放日,国企改革情况和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有关情况例行政策吹风会。我委郝鹏、肖亚庆、黄丹华、王文斌、沈莹等同志分别出席相关发布活动,与媒体记者面对面沟通交流。积极邀请外媒参加各类发布活动并回答外媒有关问询关切,扩展宣传途径,积极传播正面声音,树立中央企业良好海外形象。
(四)积极推动中央企业信息公开试点工作。根据国企改革十项试点工作要求,以及中央企业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取4家中央企业进行试点,通过探索尝试,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了信息公开平台,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取得积极成效。在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基础上,举办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在中央企业全面推开信息公开工作打牢人才和业务基础。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我委共收到国资监管信息公开申请134件,已办结128件,6件正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四、其他情况
应诉国资监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5件,收到行政复议1件。应诉行政案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驳回原告起诉2件、驳回原告上诉2件。全年国资委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2018年工作措施
2018年,国资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要求,科学谋划、精细组织,扎实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和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