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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光伏电价新政落地 分布式补贴下调超五成

发布日期:2020-04-03 信息来源:经济参考报

    2020年光伏上网指导价及补贴标准终于落地。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35元(含税,下同)、0.4元、0.49元;“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05元;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

  相较于2019年的光伏上网电价和补贴政策,今年I-III类资源区指导价分别每千瓦时下调0.05元、0.05元、0.06元,降幅分别为12.5%、11.1%和10.9%。“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标准每千瓦时下调0.05元,降幅为50%;户用分布式光伏补贴标准下调0.1元,降幅为55.5%。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降幅基本符合预期。粤开证券分析师韩晨认为,此次公布的电价调整方案与第二版征求意见稿基本相符,从2019年的竞价结果可以看到,目前的指导价还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当然这部分也会在后续竞价中给予投资企业更大的腾挪空间。

  按照《通知》,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而且,“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项目,将与集中电站一起竞价。

  “由于2020年指导电价的降幅不同,导致Ⅲ类资源区的项目相对更有竞争优势。”智汇光伏创始人王淑娟认为,同一地区资源基本相同,分布式和集中电站的补贴强度不同,大部分地区集中电站的补贴更有优势,今年分布式项目劣势较为明显。

  据了解,Ⅲ类资源区主要位于经济发达的东南部沿海地区,当地土地资源稀缺,可用于开发光伏电站的大面积土地少,土地成本高,但电力消纳能力强,部分省份还有地区补贴电价。

  根据国家能源局3月10日发布的通知,2020年度新建光伏项目补贴总预算缩水近半至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韩晨认为,短期来看,2020年光伏新政的公布,将有利于整个产业链对今年工作提前准备。并且,从电价调整幅度分析,2020年新增有补贴光伏电站规模将达到30GW(千兆瓦)。国外需求依据目前环境看,相比2019年预计不会出现正增长,国内光伏产业链短期将承压。

  2020年大概率是光伏项目享受补贴的最后一年。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此前表示,到2021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将全面取消国家补贴,户用光伏是否取消补贴仍在讨论中。

  韩晨表示,光伏平价后,整个产业链将不受补贴限制,完全的市场化运行,经济性将成为首要考虑因素,届时一些优秀的投资商、零部件企业的头部效应将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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