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这是基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路径和重要任务。
近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绿色低碳发展,以美丽中国建设为统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这些挑战主要包括环境要素市场机制不够完善,优化配置作用有待加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依靠市场主体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潜力尚未充分释放等。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将加快我国新型能源体系建立,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激发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从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进步。我们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处理好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系。
当前,我们可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加快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必须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的原则,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破解发展环境、要素保障等方面的难题。一方面,结合地区能源资源禀赋、需求侧负荷特性、电源结构和调节能力,客观评估并发挥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因地制宜确定电源合理规模与配比,有序扩大光伏、风电、光热、地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另一方面,加强送端“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和受端“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的协调配合,确保新能源开发规模与消纳能力匹配,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我国产业规模庞大、产业体系齐全,但产业结构偏重,产品附加值偏低,产业含碳量偏高,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压力较大。一方面,立足当前,充分利用地区产业发展的优势条件,积极探索产业高度集聚、地区行业特色鲜明、碳生产力高的园区低碳发展新模式,转变当前过多依赖能源资源物质投入、盲目追求规模的粗放发展模式,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另一方面,着眼未来,培育壮大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
激发绿色低碳发展的内生动力。在生产端,优化健全碳排放权、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等绿色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体系,推动更多行业纳入资源环境要素市场配额管理,为绿色转型提供更有活力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托市场机制倒逼高耗能、高碳排放的产能逐步退出市场。在消费端,加快构建碳足迹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强化绿色低碳产品和服务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大力提升绿色标识产品、绿色服务市场认可度和质量效益,在增强低碳产品竞争力的同时,促进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作者刘蓓蓓 系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
原标题: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 支撑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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